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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,杭州市教育局下发《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和暑假工作的通知》,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7月5日起放暑假,9月1日开学,至2007年2月12日结束,2月13日起放寒假。2006学年第二学期于2007年3月5日开学。
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,2006学年我省普通高中从高一年级起,开始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。
《通知》要求,暑假期间,学校要保证师生有充分的休息时间。要认真贯彻省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“减负”的有关规定,不得推迟放假时间或提前开学上课,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(包括以校外教育机构的名义)。学校可安排累计不超过5天的学生回校日活动,用于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公益活动,对学生假期作业进行检查、讲评和辅导。要关心外地留杭单身教师的假期生活;可适当安排教师参加学习、培训、备课等活动。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适量的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:如组织学生到景区、社区向游客、市民以及家人开展“杭州市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”宣传活动,参观休博会百城馆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博物馆活动,开展读好书活动,观看优秀影视剧活动,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;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管理。暑假期间,学校要继续做好体育场地等设施向社区开放工作,尤其要无偿向本校学生开放。学校一般不要组织学生离开杭州市区的夏令营等集体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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